那天看見某人對 Hibernate 的接觸和心得, 不由得想起前陣子找工作時的情況.
Hibernate 曾是前公司考慮使用的, 但在試用之下被放棄了. 這不代表它不好, 只是 Case 不合罷了, 而最終, 也取了它的一些基本概念, 做出了適合前公司狀況的東西.
扯這些是因為, 它真的很紅, 去軟體公司面試時多少都會提及. 然而在我面試某公司時, 當我被問到對 Hibernate 的認識, 我就回答了第二段的內容, 表示我知道它, 但我並沒有用它.
回應則是: 自己做? 你們看不起人家的成果嗎?
由對方的口氣, 我知道他並沒有惡意, 只是感到意外, 有種「有好的解決方案, 你們為何要捨棄, 這是多數人的結晶, 也有很多人採用耶?」的疑問.
不過即使了解, 我對這個問題不僅不爽, 還很不解.
當我面對一隻程式執行過程需查詢的Table不下十個, Join 的方式龐雜, 資料量猶如怪獸, 程式碼長達千行, 但執行期不得超過一秒的要求時, 凡是會害我超過一秒的東西都不可能會用.
有些東西的確帶來了便利, 也提供了很好的概念, 但我相信沒有十全十美的東西, 至少就Object化的情形來說, 很多時候就犧牲了效率. Hibernate 有它的好, 但它過不了全部的關卡.
所以「看不起人家的成果」這種話, 到底是對方太看的起 Hibernate , 還是我們太看不起 Hibernate ?? 我不敢肯定前者, 但可以大聲說不是後者.
回家後, 我上網看了一下被問到的一些東西, 消化了一些資訊. 然後我知道不論前公司看不看的起別人的東西, 但至少前公司擁有自己的. 也許市面上愛用的現成方案, 前公司一樣也沒有使用, 但同樣的理論基礎或架構我們可不缺.
我們只是用自己的能力, 用一樣的理論, 做出了為自己的系統量身打造的成果, 所以即使那些個熱門玩意, 我一個也沒真正用過, 但我仍然可以屁出一大堆東西來, 概念在我腦裡, 很夠了.
下一家的面試我學乖了. |